服务事项:

非紧急的报警求助;各类个人咨询求助;对社会治安问题,民警执法问题的投诉;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建议;接受各类执法监督,并公开回复共性问题;提供网上对话交流。

特别提示:

1、紧急事务请拨打110.

2、举报违法犯罪线索经查明属实的,公安机关将根据规定予以奖励。

3、对不属于网上服务受理事项的请求,管理人员有权作为无效件处理。

  • 省公安厅纪委

     
      受理编号:    
     

    “总队长信箱”是辽宁省网上公安机关主动接受群众意见和建议的窗口,是群众为辽宁公安发展建言献策的平台,是辽宁公安与群众互动交流的重要途径。

    “总队长信箱”主要接收人民群众对辽宁省公安机关各警种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解决人民群众与公安工作相关的疑难问题,并接受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和民警在执法过程中的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总队长信箱”信件由专人负责阅览筛选、整理编辑、审核后,呈报相关领导,并根据领导的批示交由责任部门办理。 来信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和规定;写信时请说明请求、事实和理由;内容完整,避免分成几封信表述;不要用链接网页或下载其他媒体报道的形式代替写信;请您留下真实姓名、电话、地址、邮编及电子信箱,方便我们及时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