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软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 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宁省软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辽软环境[20171

 

辽宁省软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委、市人民政府,省委各有关部委,省(中)直各有关单位:

《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经省软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软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017220


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

为全面优化全省营商环境,省委、省政府决定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东北、辽宁发展重要指示和关于软环境建设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全面实施《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营商环境专项整治为重点,以企业满意和健康发展为检验标准,大力构建开放包容、互利合作、重信守诺、亲商清商、尊商护商和务实高效的营商文化,全面优化辽宁营商环境,为辽宁新一轮全面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二、目标任务

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要按照统筹协调、问题导向、综合施策、注重实效的原则,确定目标任务。

1、进一步优化既亲又清的政务环境。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制度创新,全面提高涉企审批、准入、许可、注册、报税、社保、检验、信贷、信用等服务效率和质量,加强廉政建设,显著降低企业外部制度交易成本。

2、进一步完善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全面清理政府资源供给对中小企业不公平或歧视性的地方规章、政策和操作规程等,全面保障各种规模企业公平参与竞争,促进企业焕发出勃勃生机和活力。

3、进一步强化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坚持公平公正和依法办事,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及《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依法保障企业产权,着力解决法院判决执行难等问题。

4、进一步打造诚实守信的文化环境。各级地方党委、政府率先垂范,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妥善处理政府承诺历史遗留问题,加强诚信教育和制度创新,全面提高政府公信力、企业诚信度和全民诚信水平。

5、进一步形成开放包容的人才环境。以更加宽容的心态完善引才、用才及评价考核体系,坚持以人为本,结合我省产业优势,完善人才错位发展战略,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为人才营造轻松快乐的工作环境,真正让人才产生归属感。

6、进一步营造推动发展的舆论环境。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大力宣传企业的重要社会贡献,弘扬企业家精神,提振企业家信心,促进全省形成服务发展大局、服务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最终要实现四大目标:市场主体大量增加、市场主体对营商环境满意程度显著提高、民间投资明显增加、今年确定的各项经济指标全面如期实现。

三、重点工作

坚持主动、协调、求实、创新、高效、廉洁的工作理念。找准工作突破口,有序高效推进。

(一)迅速部署发动动员

1、召开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动员大会。以省软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名义召开启动动员大会,请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出席并讲话,请省政府分管领导部署专项整治活动,安排相关地区、部门和单位大会发言。会议时间29日上午。会议地点辽宁人民会堂。会议方式电视电话会议。完成时间201729日。(牵头单位:省软环境办。责任单位:省中直部分部门和相关单位,各市政府)

2、制定印发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的实施方案。以领导小组名义向各地区、各部门、各相关单位印发《关于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的实施方案》。完成时间201729日。(牵头单位:省软环境办)

(二)深入学习《条例》

1、大力营造主动为企业优质服务的良好氛围。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都要以学习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领导率先垂范,认真组织干部职工,结合工作实际逐条逐句学《条例》,学懂弄通、学以致用、迅速落实。开设宣传专栏,多措并举,大力营造主动为企业、投资者和创业者提供优质服务的良好氛围和营商文化。完成时间20171215日。(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软环境办、法制办。责任单位:辽宁日报、辽宁广播电视台、东北新闻网、民心网,省中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市政府)

2、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题培训。把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作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社会主义学院的重要培训内容。在省、市干部培训网开设专门培训课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联系本单位实际,开展内部的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专题培训。完成时间20171231日。(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统战部,省软环境办、人社厅。责任单位:省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开展专项整治

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永远在路上。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务求取得实效。今年重点开展七项专项整治活动。

1、整治政务环境方面的问题。凡是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规章、文件一律清理、修改或废止;凡是没有法定依据的审批、审查、投资限制、资格认证、中介服务、行政收费一律取缔。重点整治下放权力不到位、多头审批、政务公开不落实、监管制约不力、政务服务实效差、权力寻租等。(牵头部门:省编办、省政府法制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软环境办。责任部门:省直具有审批职能的相关部门,各市政府)

2、整治招商引资和市场准入方面的问题。凡是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准入门槛一律破除;凡是限制民营企业、外地企业进入本地市场的各种壁垒一律拆除;凡是政府作出的承诺必须按期兑现。重点是政府不讲诚信、工业园区政策落实不到位、没有正确执行特许经营领域非禁即入政策、项目投资和政府采购不规范等。(责任单位:各市政府)

3、整治政府侵占企业财产行为。重点是政府部门滥用职权违法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借用企业资金、占用应当退还企业的税费和资金、拖欠企业工程款等。(责任单位: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政府、各级法院)

4、整治违规增加企业负担行为。重点是违反国家收费清单制度、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缴纳会费和评比达标、要求企业接受有偿宣传、强制企业购买指定商品和服务、向企业索要产品或者强制低价购买产品、向企业摊派及强制企业捐赠等。(牵头单位:省软环境办。责任单位:省中直相关部门,各市政府)

5、整治执法环境的问题。凡是对企业进行的执法检查,必须制定计划、经过批准、公开公告,不准随意处罚。重点是整治执法人员公仆意识差、违反法定程序、自由裁量权随意性大、不作为与乱作为、滥用职权、以罚代管吃、拿、卡、要等。(牵头部门:省软环境办。责任部门:省直行政执法部门,各市政府)

6、整治特定行业服务不规范行为。重点是供电、供水、供热、供气、通信、消防、公安、城管、卫生防疫、人防、地震、气象等特定行业和政府部门的服务质量、收费及相关规定不透明和设定霸王条款等。(责任单位:辽宁电力公司,省住建厅、通信管理局、公安厅、卫生计生委、人防办、地震局、气象局等)

7、整治小微企业融资难和融资贵问题。重点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相关规定,对小微企业贷款实行的抽贷、断贷行为,收取贷款手续费过高,额外收取附加费用等行为。(牵头单位:辽宁银监局、大连银监局。责任单位:省中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四)建立优化营商环境的长效机制

开展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既要治标、更要治本。各地区、各部门、各相关单位都应当主动作为,研究制定务实管用、操作性强的制度和措施,建章立制,并认真执行。

1、建立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软环境办综合协调,各地区、各部门、各相关单位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动员企业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成时间2017615日。(牵头单位:省软环境办。责任单位:省中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市政府)

2、建立专项整治工作机制。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各地区、各部门、各相关单位要持续发力,经过几年的专项整治,持续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加强工作创新,深入研究从制度上有效防治和解决问题。完成时间20171231日。(牵头单位:省软环境办。责任单位:省中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市政府)

3、建立检查督查工作制度。保障和促进工作落实,必须加强检查督查。各级软环境办要建立检查督查工作制度,承担日常监督检查责任。各地区、各部门和各相关单位要开展本区域、本系统或本单位的监督检查。审计部门要将优化营商环境情况纳入审计监督内容。完成时间2017331日。(牵头单位:省软环境办。责任单位:省中直有关部门或单位,各市政府)

4、建立投诉举报工作制度。凡是企业和群众对损害营商环境的举报投诉,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省、市、县(区、市)都要明确负责营商环境建设投诉的机构,制定和完善投诉举报具体办法,履行相关职能职责,提高依法受理举报投诉的结案率。完成时间2017630日。(牵头单位:省软环境办。责任单位:省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各市政府)

四、保障措施

加强营商环境建设对辽宁新一轮全面振兴具有特别重要意义,必须加强领导,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加强组织领导,纳入工作日程。各市、县(区、市)都要参照省政府的做法,主动整合职能,明确机构,配备和充实得力人员。要将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各地区、各部门、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确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牵头单位:省软环境办,省中直有关部门或单位,各市政府)

2、科学统筹安排,明确阶段任务。做好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工作,必须认真落实完成好各阶段任务。第一阶段:发动动员阶段(一季度)。制定总体工作方案,召开全省启动电视电话会议,营造良好浓厚氛围。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二季度)。以钉钉子精神层层贯彻落实,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查摆,精准靶向突破,并对专项工作进行上半年小结。第三阶段:重点督查整改阶段(三季度)。进行专项督查,对督查的问题梳理归类,提出整改意见建议,推进务实整改。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四季度)。建立和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长效机制,对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工作进行总结和表彰。(牵头单位:省软环境办。责任单位:省中直有关部门或单位,各市政府)

3、强化督查检查,推进履职尽责。把督查贯穿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的始终。各级软环境办要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通过明察暗访、问卷调查、召开企业和投资者座谈会等了解实情,进行专项督查。既督查制度建设,又督查工作落实;既要对工作好的通报表扬,又要对顶风违纪违规的通报批评和严肃追责;建立追责制度,凡是违反《条例》的行为,一律追责问责、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对其中严重违规违纪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各地区、各部门和各相关单位,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本区域、本系统或本单位的专项督查。(牵头单位:省软环境办。责任单位:省中直有关部门或单位,各市政府)

4、实行绩效考核,做好总结表彰。对各地区、各部门、各相关单位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并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实绩考核内容。制定考评办法、奖罚办法和容错制度。及时掌握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工作动态、工作情况和工作经验。对在优化营商环境建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软环境办、省人社厅。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中直有关部门或单位,各市政府)

各地区、各部门、各相关单位都要细化分解目标和任务,确定时间表、路线图、检验标准和配套措施,努力实现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的预期目标,为辽宁新一轮全面振兴作出新贡献!

辽宁省软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2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