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政策解读 >> 正文
全省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八项服务新举措
更新时间:2017-04-10 16:01:00文章来源:www.asia28365.com

  一、进一步放宽户口迁移政策

  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录取的农村籍学生,根据本人意愿,可将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
  解读内容:
  将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录取的本省学生不办理户口迁移,改为:如录取的是农村籍学生,且本人有意愿,可以将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
  除沈阳、大连外,其它城市办理投资落户的,不再提供1年以上纳税凭证或政府减免税相关证明。
  解读内容: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辽政发[2015]18 号)规定:沈阳、大连两市以外的其他城市城区,投资兴办各类企业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具有合法固定经营场所,凭工商营业执照、1年以上纳税凭证或政府减免税相关证明,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现取消需提供1年以上纳税凭证或政府减免税相关证明的条件。
  沈阳、大连、抚顺率先实行省内户口迁移一地办结,其它市逐步推开。
  解读内容:
  按照原政策规定,跨市之间办理户口迁移,需到迁入地办理户口准迁证,再持户口准迁证回迁出地办理户口迁移证,之后到迁入地办理落户登记,现改为在迁入地一站式办理,避免群众往返。目前,户口迁移一地办结正在沈阳、大连、抚顺三市之间试点运行,条件成熟后在全省推广。
  二、缩短特种行业审批时限
  旅馆业、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不含受理当日)。
  解读内容:
  旅馆业、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审批坚持效率管理原则,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内容。对于不影响严重公共安全的审批内容,该删减的删减,该简化的简化,或采取审批后进一步补充完善的方法解决,最大限度节约审批时间,方便申请人。旅馆业、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审批时限为7个工作日。负责审批发证的公安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不含受理当日),并向申请人颁发《特种行业许可证》。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书面告知整改要求,整改时间不计入许可时限。
  三、推广使用新版IC卡式居住证
  启动新版IC卡式居住证制发工作,促进农业转移人口与城镇人口享受同等公共服务和便利。
  解读内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第663号令)和公安部《关于认真做好<居住证暂行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省公安厅印发了《www.asia28365.com关于贯彻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公通[2016]136号),明确了我省居住证的样式(IC卡式含芯片),以便居住证持有人使用以及保障居住证功能的实现和扩展。目前,正在开展IC卡式居住证制发准备工作,条件成熟后在全省范围统一制发。
  四、优化机动车管理服务
  为需要办理车辆抵押登记服务的企业,开辟绿色通道,予以优先办理。
  解读内容:
  为进一步营造优质的营商环境,大力服务企业,方便企业办理机动车业务,在车管所业务大厅设立专门窗口,配备专门人员,为企业办理各种车管业务特别是车辆抵押登记业务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力争做到当时办结、立等可取。
  为车辆办理登记业务需要拓印车辆识别代号的,以及更换和安装车辆牌照的,提供免费服务。
  解读内容:
  机动车在办理注册登记以及转移登记、变更登记等很多业务时,都需要拓印车辆识别代号,以往很多申请人都是花钱请人拓印,从现在开始,全部由车管所工作人员提供免费拓印服务,进一步减少申请人花费。以往,机动车号牌都是由车主自己安装或花钱找修配厂安装,从现在开始,凡提出申请或要求的,车管所免费为其安装机动车号牌。
  五、提供交通管理服务支持
  企业内部有停车场规划需求的,交警部门提供现场技术支持。
  解读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管理暂行规定》、《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停车场及其停车泊位的建设与施划,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与规定,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企业内部建设停车场,对缓解当前社会面停车泊位不足、“停车难”问题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由于行业不同,很多企业对停车场及其停车泊位的建设与施划的专业与技术标准不掌握或掌握不够,易出现事倍功半的结果。企业内部停车场虽然不规公安交管部门管辖,但作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执行者,公安交管部门始终参与停车场的相关管理工作,在机动车静态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因此,如果企业内部有停车场规划需求的,公安交管部门可以义务地对企业内部停车泊位的施划及静态停车设施的设置提供现场技术支持。
  为道路运输企业、驾驶员培训机构、汽车销售商、医疗机构等企业,提供本单位所属机动车和驾驶人的相关信息查询服务。
  解读内容:
  道路运输企业、驾驶员培训机构、汽车销售商、医疗机构企业查询本单位所属机动车和驾驶人相关交通管理信息,可由企业单位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以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到当地车管所办理互联网服务平台单位用户面签注册业务,注册时需填写《互联网单位用户注册/变更申请表》,并扫描、拍摄相关证明材料。注册成功后,上述单位用户即可在辽宁省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登录系统,查询本单位所属机动车和驾驶人的相关交通管理信息。
  对载重质量一吨以下轻型普通货车、微型厢式货车、微型普通货车,以及轻型封闭式货车、微型封闭式货车等新能源轻型厢式货车,适当开放市区禁行道路和禁行时间。
  解读内容: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为有效加强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在城市主要干道对货运车辆实行禁行道路、禁行时间通行措施,对缓解日益拥堵的城市道路交通和日趋严重的大气污染问题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同时对道路货运物流业的发展也到来一定的负面作用。随着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迅猛发展,载重质量一顿以下的轻型普通货车、微型厢式货车、微型普通货车及轻型封闭式货车等新能源轻型厢式货车因其价格低廉且节能环保等优势逐渐应用于生产和生活领域,特别是随着物流配送、货物运输等客观需求强劲,新能源轻型厢式货车已成为网络快递以及社区送水、送奶、送报、运菜等生产、生活终端运输的重要工具以及部分低端群体的一种谋生工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有关文件精神,加大服务新能源汽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参照北京、西安、长沙、兰州等城市给予新能源汽车一定道路通行优先权的做法,各市公安交管部门可综合考虑本市汽车保有量、拥堵状况、停车供需情况,对载重质量一顿以下的轻型普通货车、微型厢式货车、微型普通货车及轻型封闭式货车等新能源轻型厢式货车适当开放市区进行道路及禁行时间。同时,我们将广泛运用广播、电视、报纸、门户网站、宣传栏等传统媒介和微博、微信等现代宣传方式,对新能源轻型厢式货车驾驶人进行全方位宣传引导,并对乱闯红灯、乱停乱放和超速、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形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氛围。
  六、优化边检通关和渔船民服务
  在沈阳桃仙机场、大连周水子机场,以及大连海港、丹东、丹东港、鲅鱼圈等有旅客检查任务的口岸,建设智能验证及自助查验通道,提高出入境旅客通关速度。
  解读内容:
  近年来,随着世界各国间人员往来的日益频繁,智能化查验设施和自助通关设施已成为国际上边检(移民)机关查验模式的发展方向。智能化查验设施,进一步缩短了旅客的候检时间和通关时间,大大提高了口岸通关效率。自助查验设施,满足了出入境人员多元化通关需求,持电子护照的出入境人员只需在指定口岸进行资料备案,就可在具备自助通关条件的口岸自助通行,不需人工查验,有效便利了出入境人员通关。
  优化赴朝旅游团口岸查验工作,将丹东铁路客运口岸查验模式,由原来的手工两次验证,调整为智能一次查验,方便边境游客通行。
  解读内容:
  “二次验证”系指受丹东铁路客运口岸查验场地限制,边检机关采取“登车收取证件—车下录入证件—登车发还证件”的查验模式。近年来,随着赴朝旅游不断发展,“二次检验”模式导致游客长时间候检,给其换乘其他交通运输工具带来极大不便。“一次验证”是在对口岸限定区域进行隔离封闭的基础上,采取的旅客直接通过边检查验通道一次性办理边检手续的查验模式,旅游的通关时间由原来的2—3小时缩短至1小时以内,极大方便了赴朝游客入境后换乘其他交通运输工具中转继续行程。
  在大连、营口等有多个边检站的城市,扩大“一证通”式登轮证件适用范围,简化登轮单位备案标准。
  解读内容:
  “一证通”式登轮证件为长期《登轮许可证》的一种,持用大连、营口地区任一港口边检站签发的“一证通”式《登轮许可证》可在本城市各港口边检站的辖区内通行使用。推行“一证通”式登轮证件,可减少服务对象重复备案、重复培训、重复申领证件等环节,降低登轮作业单位和人员经营成本,最大限度地便利登轮人员生产作业,满足服务对象多元化登轮需求,保证口岸快速通畅。
  启动边检海港综合管理系统,实现船舶手续、登轮证件等业务的船下办理。
  解读内容:
  实现船舶手续、登轮证件的网络申报及证件办理,根据工作需要,将服务端口前移至港区码头。
  在重点港口、码头和停泊点,设置边防临时办证点,受理《出海船舶户口簿》、《出海船民证》、《鸭绿江、图们江船舶户口簿》、《中朝鸭绿江、图们江上航行船舶船员证》等证件的申领、补办、注销、年审业务。
  解读内容:
  每年3至4月、9至10月我省渔船集中出海时间段,我总队在重点港口、码头、停泊点设置临时办证点,受理《出海船舶户口簿》、《出海船民证》、《鸭绿江、图们江船舶户口簿》、《中朝鸭绿江、图们江上航行船舶船员证》等证件的申领、补办、注销、年审业务,最大限度靠前服务、方便渔船民出海作业。
  七、提高出入境事项办理效率
  对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质行政审批进行及时申请、受理,将每年固定时间受理,调整为即时申请、即时受理,地市受理上报具备条件企业的申请时限调整为5个工作日。
  解读内容:
  对申请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企业的申请,市级出入境管理局要安排专人接待。在工作日内,随时接收申请企业的申请材料,现场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材料不完善的企业一次性告知,对材料符合条件的企业,即时申请,即时受理,即时安排对企业。
  提高《中朝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办证效率,申请符合规定的,办理时限由原来7个工作日缩短至当天办结;有疑问需要核实的,应在3-7日内签发。
  解读内容:
  边境居民申领一个月一次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朝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复印件到丹东市行政服务大厅(丹东市新城区银河大街100号)边防支队窗口办理。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复印件。从事边境贸易的边境地区居民可以申领一年多次有效通行证,还应提供所在贸易公司出具的证明或本人从事边贸活动的有关证明。赴朝鲜探亲的边境地区居民,可偕行1至2名未满16周岁子女,需提交户口簿或与持证人关系证明。对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当天办理完毕;对材料不全的,办证人员口头或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需补齐的材料;对申请材料有疑问需要核实的,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3至7日内签发。
  八、优化消防管理服务工作
  开通互联网消防预审平台,提供远程受理和预审服务,实现网络远程图纸的预审工作。
  解读内容:
  针对非本地设计院设计的图纸,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与审批的工作人员采取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预约时间,通过搭建网络平台(QQ、YY、微信视频通话系统),审批人员和图纸设计人员对进行交流,达到远程受理和远程审批服务。
  实行消防“容缺受理”制度,对因规划证明许可文件未及时下发,致使无法申报消防设计审核、备案的项目,可以对消防设计先行审查,在合格的前提下,允许提前施工,补办消防手续。
  解读内容:
  根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第119号令)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建设单位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应当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针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的建设单位,在其申报消防设计审核、备案需要其他的材料齐全的情况下,消防受理窗口可先行受理,经审核工作人员对项目的消防设计审核合格后,下发指导意见函,建设单位可按指导意见函提前施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将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二条和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建设单位进行处罚。
  对城市综合体、大型石化企业、建筑高度超过100米或地上建筑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建筑工程的受理预验收申请,可以在工程节点和即将竣工时段进行现场指导,开展预验收工作,下发指导意见函帮助整改问题,直至验收合格。
  解读内容:
  为缩短体量大、施工周期长的建设工程验收时间,争取建设单位第一时间投产、营业。自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项目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意见之日起,指派专人与工程负责人员进行对接,及时掌握工程进度,在工程节点和即将竣工时段到施工现场进行指导,下发指导意见函,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待工程竣工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建设单位申报消防验收申请后,直接下发消防验收合格意见。
  在省内各市公安消防支队、大队,设置消防法律咨询室,由专人负责解答正在办理中的消防行政案件进展情况,并提供法律法规咨询。对残疾人等行动不便的特殊消防许可申请人,可以实行预约、上门服务。
  解读内容:
  依托各市公安消防支队、县(区)大队设置的消防受理窗口,建立消防法律咨询室。咨询人员可就近在咨询室,对消防行政审批的程序、时限和相关法律依据进行咨询;要求咨询室工作人员对在《辽宁消防网》上公布的政策法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技术规范和规范性文件进行讲解。消防行政案件的当事人可对办理中的消防行政案件的处罚依据、办理情况进行咨询。
  针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实行上门服务,在特殊人群电话咨询或窗口询问时,将其情况记录在案,主动上门指导其填写申请表,搜集申报材料,同时对工程现场进行指导,提出指导意见。待审核意见发出后,窗口工作人员主动上门的方式送达文书,让有困难的特殊人群在足不出户的情况下,完成消防审报及审批过程。

【附件下载】